【原文】
珠崖二义,吏搜得珠,母女争死,得以全躯。
汉珠崖令死,继妻有子九岁,前妻之女名初,十三岁。奉丧归,时珠禁甚严。继母有珠系臂,弃之。其子拾而置之母奁,母女皆未觉。至关,吏搜得珠。曰:“嘻,谁当坐罪。”女曰:“母已弃,初取藏,当坐初。”母曰:“我爱之,当坐我。”母女争死,相对泣下。吏钦其义,宁自坐。弃珠而遣之。
吕坤曰:“此天理人情之至也!可泣鬼神,可贯金石,可孚豚鱼,可化盗贼。初之年仅十三耳,而能若是,殆天植其性欤。而继母之贤,晚世所希,惜史佚其姓耳。人称珠崖二义,不亦宜乎。”
【白话故事】
汉朝时期,有个叫珠崖的地方,这个地方的县官离世后,留下他的妻子和九岁的儿子,还有前妻生的十三岁的女儿相依为命。县官在世的时候,很清廉,家中最贵重的东西要数一串传了好几代的珠子,这串珠子是县官临终前交给妻子的,让她一定好好保管,并传给下一代,作为家族延续的象征。妻子对珠子也是珍惜有加,虽然县官不在了,但她每次看到珠子就感觉县官还在身边一般。
县官去世不久后,不知为何,朝廷出现了对珠子的禁令,禁止百姓携带珠子。而县官的妻子和孩子们为县官办完丧礼后,准备带着县官的骨灰回到老家去安葬,然后在老家生活。回老家的途中,会经过一些关口,如果被发现携带了珠子,一定会被问罪的。权衡之下,虽然非常舍不得,但县官的妻子还是决定把珠子留在原来的房子里,其实就是相当于是把这串珠子遗弃了,因为他们以后也不会再回来了。
九岁的儿子看到母亲对珠子很是不舍,就趁母亲不注意,将这串传家的珠子放进了母亲的梳妆盒里,并与其他行李一起带往要去的地方。可谁知道过关口的时候,这串珠子被守关的官吏查了出来。
官吏很生气地说:“你们不知道朝廷已经下了禁珠令吗?还胆敢随身携带珠子,你们不是故意找死吗?现在罪证在此,你们就等着坐牢吧!”
见到这种情况,母亲和孩子们都感到很恐惧,九岁的儿子更是被吓得躲到母亲后面,很惭愧地低下了头。母亲看到儿子的表现,便猜到了事情的原委。可是还没等母亲反应过来,十三岁的女儿“扑通”一声便跪到官吏面前,对官吏说:“我母亲之前已经把这串珠子扔掉了,是我捡起来藏进母亲梳妆盒里面想带回老家去玩的。所以您要处罚,就处罚我吧。”
母亲这时候才反应过来,马上走到女儿旁边,护着女儿,并跪下来对官吏说:“小孩子的话怎么能相信呢?这串珠子是我刚过世夫君留下的传家之物,我很是不舍,才把它藏进盒子里,想侥幸带回老家。所以您要处罚,就处罚我吧,我绝无怨言。”
女儿说:“大人,请处罚我吧。您看,我的弟弟还那么小,现在父亲又去世了,弟弟需要母亲的照顾,而我已经长大,我可以承担这份惩罚。”
母亲说:“大人,女儿还小,怎么能够承受得起牢狱之苦?况且匿藏珠子的最大责任人是我,请您惩罚我,放过我的孩子吧。”
官吏看到母亲和女儿互相争着去承担罪责,心一下软了下来。再看看后面被吓着了的小男孩满眼含泪,官吏立刻升起了恻隐之心。他说:“你们虽为女流之辈,但为了自己的亲人,如此有义气,甚至连坐牢都不惧怕,这让我佩服。今天我就网开一面,让你们通过,就算我自己坐牢,也觉得值了。”说着,官吏走上前,把珠子拿出来,扔在了路旁的草丛里,以免他们后面再受到阻拦。
就这样,母亲带着孩子安全回到了老家,安葬好了县官的骨灰,一家人和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
没过多久,朝廷撤消了禁珠令。县官的妻子和孩子听说后,很是惦记着那串传家的珠子。于是找机会回到扔珠子的关口处,想找回那串珠子。他们在关口周围寻找了很久都没找到。本想放弃返家,不成想又遇到了上次的那个官吏。官吏见他们,好像知道他们的意图似的,竟然从怀里拿出了那串珠子,交给了他们。原来,官吏深深地被这母女的义举所触动,不忍心让他们失去传家之物,于是悄悄记下了扔珠子的地点。等朝廷撤消禁珠令后,他便寻回了珠子,期待有一天那一家人能回来,然后就可以交还给他们了。
吕坤曰:“这是天理人情的极致表现啊!能让鬼神哭,能贯穿金石,可孚豚鱼,能感化盗贼。女儿年仅十三,却能有如此义气,是老天培植她的品性的。而继母的贤惠,也是后世稀有,可惜历史上没能记载下她们的姓名。所以后来人们因为不知道母亲和女儿的名字,称这母女是“珠崖二义”,不也很相称吗?”
后人在传颂这段佳话时,就直接称她们母女是“珠崖二义”,以表达对她们义举的赞美。
(改编自蔡振绅先生编著的《德育课本》二集第3册义篇《珠崖二义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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